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 汪宁)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对外发布讣告,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1日去世,享年57岁。
12日晚,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流传,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并记载了周海媚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
13日,北京市顺义区卫健委回复媒体称,已关注到该情况,正介入调查。该医院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网上流传的病历是真实的,医院也正在调查该病历是如何泄露出来的,并将会实事求是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泄露病历侵犯了病人什么权益?会造成什么影响?逝者家属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律师:泄露病历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关注和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个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因此,未经授权公开曝光他人的病历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付建介绍,个人隐私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个人信息的保密性、自主决定权、个人形象和声誉的保护、个人通信和交流的保密性等。这些权利旨在确保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不受侵犯。
付建表示,泄露病历涉嫌侵犯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个人隐私权包括个人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病历等私密信息的保护,而逝者的个人隐私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周海媚的病历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未经授权公开曝光是对她及其家人的不尊重和侵犯。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
付建表示,医院在处理患者病历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如果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付建说,对于把送医抢救病历发到网上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此情况,逝者家属可以与相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家属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举例,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将病历资料照片通过微信发于自己的家庭群,导致该病历照片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中大量被转发传播,最终被行政拘留9天。另一位医生未经患者允许,在微信群发布其病历,也属于侵害患者隐私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如果医院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也会被推定存在过错,从而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在一起案件中,涉事医院因存在篡改患者病历及隐匿或拒不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情形,被判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信息保密和管理
付建认为,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医疗行业信息保密的关注。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该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同时,患者和家属也应该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避免将敏感信息随意传播。
他说,类似医疗信息泄露的问题给社会、民生、医疗和法律等方面带来了警示。从社会角度来看,医疗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社会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下降,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从民生角度来看,个人隐私泄露可能给个人带来心理压力和困扰,甚至导致经济损失。从医疗角度来看,医疗信息泄露可能破坏医疗行业的公信力和专业形象,影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信息泄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以保护个人隐私权和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应加强对医疗信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和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
付建表示,这起事件也提醒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安全。